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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(2)日表示,我國已於12月1日起實施「秋冬防疫專案」,強制要求民眾於八大類高感染風險場域活動時,務必佩戴口罩,未佩戴口罩且經勸導不聽者,將依法開罰。

指揮中心進一步說明,八大類場域包含「醫療照護、公共運輸、生活消費、教育學習、觀展觀賽、休閒娛樂、宗教祭祀、洽公機關(構)」等(例示名稱如附件),由於這些場域具不易保持社交距離、會近距離接觸不特定人士等特性,因此強制要求民眾於這些場域活動時應佩戴口罩,以防範武漢肺炎及其他經由飛沫、空氣傳播的疾病傳播的風險。

指揮中心指出,民眾若未依規定佩戴口罩,經場所人員勸導不聽者,將由地方政府依傳染病防治法第70條第1項規定,裁罰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。如果民眾在上述場所內有飲食的需求,在與不特定對象保持社交距離或有適當阻隔設備(如隔板)的前提下,可在飲食期間暫時取下口罩。

指揮中心提醒,由於高感染傳播風險場域之相關場所眾多,無法一一列舉,原則上符合「不易保持社交距離,會近距離接觸不特定人的室內場所」這項條件,即使進入之場所未被列在例示名稱中,仍應佩戴口罩。此外,民眾若發現有人未依規定佩戴口罩,應告知場所人員處理,由場所人員先予勸導,經勸導仍不聽者,場所人員可蒐集相關事證及資料向地方政府進行檢舉。

 

1、 民眾出入人潮擁擠或密閉場所,如醫療照護機構、大眾運輸、賣場市集、教育學習場所、展演競賽場所、宗教場所、娛樂場所及大型活動等,請務必佩戴口罩,以降低感染風險。

2、 自國外入境,應落實14天居家檢疫,如出現疑似症狀,請聯繫本府衛生局防疫專線723-0250,切勿自行就醫或違規擅離居家檢疫地點。

3、 流行疫情期間,民眾如出現發燒、上呼吸道症狀、嗅味覺改變等疑似症狀,請儘速就醫,就醫時請務必告知醫師旅遊史、職業別、接觸史及是否群聚(TOCC),以供及時診斷通報。

4、 Covid-19、流感、腸病毒遠離我,防疫10守則: 

1.返家洗手、洗臉、換衣服 2.避免手碰眼口鼻 3.咳嗽打噴嚏以面紙/手肘掩口鼻 4.出入人潮擁擠或密閉空間戴口罩 5.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時戴口罩 6.口罩不亂丟 7.生病速就醫,停止上班上課 8.常消毒勤開窗 9.餐前洗手並公筷母匙 10.第二小孩隔離照顧。

     

5、 防疫新生活運動:保持手部清潔、定期量體溫、人多時戴口罩、保持社交距離、出入實聯制、定期清消環境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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